赴日本必備物品
護照
留學或就學簽證
證件用照片(長4.5cmX寬3.5cm或長4cmX3cm)
來日後須辦理事項
需要停留日本長於90天的外國人都需要辦理外國人登錄證。
外國人登錄證就像是身份證一樣,上面會記載有關持卡人的在日住址,護照號碼,再留資格等重要資料。
申請需要護照及2張照片。
外國人登錄證需要隨身攜帶,如需資料更新14天內必須到區役所辦理。
每5年需更新一次,辦理時需要原登錄證及護照,照片2張。如不小心遺失,得立即到警察局提出遺失,並在14天內重新辦理。
日本生活注意事項
電話: 在日本註冊家用電話必須購買NTT電話加入權,近來購買手機的學生比例偏高了許多,因為制式不同的關係,並不建議自己從台灣帶手機過去,另外主要日本的電壓是110伏特,如果充電器不是110-240伏特並用的也無法使用。
住宿: 一般水電都沒有包含在房租裡面,必須自己另外簽約,大部分的宿舍及公寓也沒有提供家具,但都可以在廉價商店買到,或者是留學學校等的佈告欄尋找便宜的家具。另外日本大部份都是自己去投幣式洗衣或者是自己購買洗衣機。
在日本大部份進了房間都需要換成拖鞋,不論是賓館房間或者是日本人家裡作客;日本是海洋性氣候常晴雨不定,隨身攜帶雨具有備無患。
大部份日本的餐廳也都在帳單內加上了10%-15%的服務費,是不需要另外給小費的。
日本的自來水是可以直接飲用的。車站及大型公共場所都有自來水噴水口。
大飯店、大餐廳都備有礦泉水供客人飲用。在日本,兌換貨幣須在外幣兌換銀行或其它合法的貨幣兌換場所兌換。此外,還須出示自己的護照。但日本銀行兌換業務只在上午9:00到下午3:00間進行。而且星期六、日及主要假日,銀行還全天休息。所以一般只能在飯店裡換錢,但要比銀行兌換稍貴一些。
日本簽證及入境須知:
?日本為加強反恐措施,自2007年11月20日起,針對入境日本之外國人士,除(一)持特別永住者;(二)不滿16歲者;(三)應日本中央政府省廳首長邀請者;(四)我駐日館處職員及其家屬;(五) 法務省所規定之人員外,均須在入境審查過程中實施指紋採集及顏面攝影等二項新增手續。
- 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對在台設有戶籍者(即護照上登載有持照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實施免簽證措施,每次可停留90天。詳細情形可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或高雄事務所接洽。【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網址 :?http://www.koryu.or.jp,地址:台北市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電話:02-2713-8000;高雄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和平一路87號9樓,電話:07-771-4008】
- 為避免以免簽證赴日遭拒絕入境,請注意下列事項:
- 日方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原則上僅適用於「觀光」目的(含休閒、運動、探親、參觀、講習、開會、業務聯絡等活動)。倘非參加旅行團而擬自助旅行者,請務必於行前備妥旅遊計畫,包括來回機票、日程表、住宿(如旅館訂房記錄等)、交通方式(如車票或訂位記錄等)、付款能力(如信用卡)等,確實填入出境申請表(ED卡),以便日本入國管理局機場查驗員詢問時之用。
- ?非屬上揭活動或擬進入語言學校進修者,不適用免簽證入境,須事先申請符合目的之適當簽證。
- ?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單次停留期間超過60天者,於下次再入境時,容易引起機場境管人員注意。一旦被認定在日有非法工作嫌疑時,將遭到拒絕入境。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如探親、短期留學、研修等)或從事觀光以外(如出差、經商、會議、比賽等)活動者,請事先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
- 執行入境許可為一國之主權行使,國人赴日遇有日本入國審查官詢問問題,請誠實耐心以對,尤其日人一向重視見面禮節,態度不遜或刻意迴避問題,反易遭致惡果。
- 赴日旅遊應備有一定之旅費,或提出足夠在日生活之證明。
- 憑免簽證赴日,將不被允許從事有報酬之工作。
- 入境時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
- 入境時個人免稅品包括酒3瓶、香煙1條、香水2盎司,及單價不超過1萬日圓物品,總價不超過20萬日圓物品(未成年小孩不適用)。
- 禁止攜帶鴉片、海洛英、大麻、興奮劑等毒品及其吸食道具、槍、砲武器、偽製品、妨害風俗圖書雜誌物品、及侵犯商標智慧權物品等入境。動植物品須接受檢疫。勿輕信不明人士請託或貪圖暴利而夾帶違禁品。
- 入境須填報入境及海關申報單,一般於機內由空服員提供。
- 雖持有入境簽証,惟未攜帶旅費或無法說明赴日目的或交待詳確住處,仍有遭拒入境之虞,事前務必有充分準備。?
- 國人赴日本探親,因進出次數頻繁,或單次停留時間過久,而遭日方拒絕入境案例時有所聞。當事人除時間、機票、旅館費等損失外,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特籲請國人注意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必須有充分理由,以免遭遇困擾。
- 於抵日前遺失護照,致入境日本時無法出示護照者,將被遣送回台,請務必小心保管護照。
留學、遊學:
- 學制:
- 各級學校學期分前、後兩期,前期為每年4月至8月,後期為每年9月至翌年3月。
- 暑假為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寒假為12月下旬至翌年1月上旬,春假為2月中旬至4月上旬。
- 打工須知:
- 台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自2009年6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彙整之「國人申請赴日打工度假簽證須知」及「國人申請赴日打工度假簽證Q&A」等資料。
- 短期遊學生不得打工,留學生打工最多每週28小時以內(寒暑假期間,一天8小時以內)。
- 入境3個月內不得打工,之後須向日本入國管理局申請許可後始得打工,惟禁止在風化場所等有害身心地方打工。
- 簽証:
- 赴日留學或就讀語文學校,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出國之前請申請留學簽證。???
- 凡就讀正規學校或日本語學校申獲「留學簽証」者,每次在留效期為2年或1年,期滿可憑在學証明書等申請延期。?
- 持一般短期停留簽証入境後考上大學者,原則可向入出國管理局申請變更為「留學簽証」。
- 在學期間短期返國者,憑有效在留卡可再入境,無須另申請再入國許可。
- 專修學校、專門課程畢業(取得專門士稱號)或大學以上畢業,希望留在日本就業者,可由畢業學校推薦,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停留期限為6個月,可申請延長一次,最長可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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