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為一些各國允許打工或實習的簽證辦理資訊,當然有一些學生簽證每週還是可有固定的打工時數。
│澳洲│加拿大│紐西蘭│英國│日本│
澳洲打工渡假簽證辦理 遊學線上客服開放中,立即加入 Msn / Mail:esldewey@gmail.com
啥是!澳洲打工渡假
(學生可先到澳洲在台灣辦事處先申請打工渡假簽證) 澳洲學生簽證需知,請上: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澳洲與台灣共同協商之雙邊渡假打工計劃( Working Holiday Maker) : 簽證移民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正式宣佈由澳洲與台灣共同協商之雙邊打工度假計劃( Working Holiday Maker)於本月十五日起正式通過,並於今年十一月一日正式開始實施。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孫芳安代表(Frances Adamson)及駐澳大利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楊進添代表,於十五日在經濟部共同簽署了打工度假計劃合作備忘錄。 台灣能成為第十七個加入澳洲打工度假計劃的地區,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孫芳安代表 (Frances Adamson)感到特別地欣慰,她強調這是澳台雙邊關係的提昇,不僅能使雙邊的年輕人受惠,還能進一步加強澳台雙邊人民的聯繫,可以說是共創雙贏。
澳洲渡假打工 Working Holiday 計劃的目的:
澳洲打工度假計劃是提供一個管道,讓世界各國的年輕人,可藉由打工度假簽證前往澳洲,並利用一邊打工一邊度假的機會,進一步了解澳洲的文化及其人民的生活 方式,澳洲去年一共核發了九萬張打工度假簽證。來自台灣的年輕人,只要是介於 18至30歲之間,都可以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可以停留長達一年,並允許在簽證有效期間內從事短期或臨時工作。不過,任何工作的目的僅為度假和旅遊,所以受僱於同一僱主不能超過六個月,語文課程不能超過四月。
澳洲渡假打工簽證Working Holiday visa 申請資格:
- 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
- 往訪澳洲的主要原因為度假,工作只為資助旅費;
- 不可攜帶孩童;
- 未曾以打工度假簽證到過澳洲 ;
- 通過身體檢查和品格良好之要求 ;
- 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至少澳幣五千元);
- 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 ,可於初次入境日期起在澳洲最多停留十二個月。
澳洲渡假打工 Working Holiday 附加申請條件:
- 往返澳洲的主要目的為度假、學習,工作只為資助旅費。
- 不得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6個月。
- 不能進行超過四個月以上之學習或訓練課程。
- 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必需於簽證到期日離境澳洲。
杜威遊學打工渡假簽證方案的優點與公司服務
- 協助申請澳洲電子打工渡假簽證
- 協辦青年旅遊卡、yha卡、國際學生證
- 工作資訊/青年旅館資料/銀行開戶/國際電話卡購買建議/手機門號辦理/稅號申請指引
- 當地課程註冊辦理、住宿與接機安排
- 顧問諮詢與行前說明、各城市生活資訊
加拿大 Coop學生工作簽證 Msn / Mail:esldewey@gmail.com
Coop學生工作簽證申請資格
* 必須持有有效的學生許可證
* 在加拿大境內的工作部分,必須包含在欲就讀的課程中,且為課程完成之必要部分
* 在加拿大境內的工作部分,必須為欲就讀課程的一部分,且須由學校出示文件說明,證明工作實習為完成課程的必要部分
* 所進行的工讀或實習工作週數,不可以超過整個課程的一半,也就是至多工作週數同等於上課週數
備註
* 不似美、英、澳、紐等國家,對於申請打工課程的申請者有年齡的限制,加拿大展開懷抱歡迎有所有興趣的申請者
* 不允許只選擇工作部分,必須搭配課程,才能獲得合法工作身分
校內打工
就讀學位或文憑課程的全職學生,無須另外取得工作准證,即可在該就讀學校內打工。欲取得更多資訊,請瀏覽加拿大公民暨移民局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網站之 “校內打工” (Working on Campus) 專欄。
校外打工
校外打工計畫允諾讀某些公立大專院校的外國學生,可利用課餘時間在校外打工。
畢業後之工作年限
這項計畫允諾某些公立大專院校學生畢業後可從事與其所學領域相關之工作。此方案自2005年5月16日起開始實施,國際學生將因此擁有畢業後留在加拿大工作、至多兩年的機會。關於其資格及相關要求,請瀏覽加拿大公民暨移民局(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網站之 “畢業後之工作准證” (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s)專欄。
其他關於工作與讀書之計畫
關於私立學校學生、夫妻、普通法伴侶、建教合作、以及實習計畫之工作准證資訊,其相關資格和要求,可於加拿大公民暨移民局(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網站取得更進一步詳情。
加拿大國際學生校外打工資格,擴大至私校亦可申請!
加拿大公民暨移民局與卑詩省高等教育廳於日前發表聯合聲明。自2008年5月20日起,凡卑詩省境內認可之私立大專院校之國際學生,將同樣具備校外打工計畫之申請資格。
加拿大政府在一個月前才宣佈放寬畢業後工作准證之申請條件。新頒布之規定可以讓國際學生從認可之大專院校畢業後,無須尋找與所學領域相符之工作,也不需要事先獲得雇主聘用,即可申請至多三年之無設限工作准證。由於校外打工准證在學生畢業後的90天內仍然有效,因此國際學生可利用這段時間找尋工作,同時將原先之校外打工准證轉換至畢業後之工作准證。
卑詩省是繼曼尼托巴省與亞伯達省後,第三個放寬校外打工計畫申請資格的省份。這項新規定將讓國際學生擁有更多的機會來延續自身之學習,也讓加拿大的學校更具競爭力,以吸引最優異、最出色的國際學生。
紐西蘭打工渡假 簽證辦理
﹡每年開放六百個名額
﹡可在紐西蘭打工度假為期十二個月
當您在紐西蘭時:
﹡不能為同一雇主工作超過三個月(除非已申辦工作簽證並獲准)
﹡可以報名註冊三個月以內之訓練或研究課程
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須知 詳情可上:紐西蘭商工辦事處
申請資格
-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 申請案件時,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足﹞歲;
- 無子女同行;
-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詳情如下);
-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詳情如下);
-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
必備文件
- 1. 三個月內有效之中文戶籍謄本正本及家庭成員表。
- 2.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3. 醫療保險聲明書以及有效醫療保險證影本(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
- 4. 財力證明(僅接受存摺影本)
a. 已購買機票者:除機票正本外,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85,000之存款證明
b. 未購買機票者: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120,000之存款證明
- 5. 二吋照片一張
- 6.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
- 7. 簽證費(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
- 8. 胸部X光體檢, 請至指定醫院
- 9. 填妥之個人簡歷
英國簽證 打工遊學可用三明治課程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台北辦公室 http://ukintaiwan.fco.gov.uk/zh/visas/
從2009年3月3日起,台灣護照持有人將可以旅遊、探親、學生或商務訪客身份免簽證入境英國,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009年4月1日英國政府進一步說明台灣護照持有人赴英國免簽證的規定,這項規定僅適用於在台灣設有戶籍的台灣護照持有人。
英國實施停留6個月內免簽證措施,台灣旅客在入境英國時仍須攜帶相關文件證明備查。
7月28日: 學生簽證與免簽證入境警告-- 如果您計畫在您的學生簽證生效日開始之前便進入英國旅遊, 請務必要攜帶可以證明您將會離開英國,並再使用學生簽證重新入境的文件。如果您沒有機票之類的文件足以證明您會在學生簽證生效日以前離開英國,您將有可能面臨:
- 在機場櫃檯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
- 在英國機場被海關官員拒絕入境
您可透過台灣威孚有限公司的網站,查詢如何申請、及您是否需要簽證。
日本打工遊學 簽證辦理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網站
日台打工度假制度簽證須知
2009年 5月 6日作成 2009年 5月 27日更新
2009年4月3 日公告,為提供日本與台灣的青少年能有體驗對方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而啟用「打工度假制度」。
2009年簽證發給件數為2000件。
今年預定於6月及11月,分2次受理申請,並各核發1000件簽證。
此乃基於日、台間的協議,為提供台灣青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之度假期間,為補旅費之不足,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
※注意
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必須是以度假為目的。附帶從事打工活動方被認可)。
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 |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30歲以下。
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
過去未曾取得此種日本簽證。
無被扶養者同行。(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載有身分証字號)。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或生病之相關保險。
(1) 申請方法
須由申請者本人,攜帶所需文件,向本所提出簽證申請。
※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
(2) 申請地點
(財) 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
(財) 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
(3) 申請期間
第一期 : 2009年 6月1日(一) ∼ 6月5日(五)
第二期 : 2009年11月2日(一) ∼ 11月6日(五)
(注) 第二期之申請期間可能會有變更。10月中,本所將會再度公告於網站。
(4) 受理申請時間
上午? 9:15-11:30
下午? 1:45-? 4:00
※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
(5) 受理對象
第一期 : 1978年 6月 2日 ∼? 1991年6月5日出生
第二期 : 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6) 申請所需文件
請連結此處
※注意(重要)
受理申請期間,為避免因人數眾多而發生混亂之情況,本所可能會限制進入大廳之人數。敬請依照現場事務人員之引導辦理。
若申請人數過多,本所有可能會限制每日受理申請人數。因此,即使在受理申請時間內前來,也有可能無法受理申請,敬請諒解。 |
(1)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將會進行嚴格審查。
(2)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來選出合格者。
(3) 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4)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包含向台北?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一律無效。
(1) 發表日期
第一期: 2009年7月3日 上午10點
第二期: 2009年12月初 (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2) 發表方式
審查結果,本所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受理申請時,由本所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於本所網站,並張貼於台北?高雄兩事務所門口。
※注意
發表時,係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若遺失受理領證憑單,恐將無法確認結果,因此,敬請妥善保管。
關於審查結果,恕不接受電話、窗口之查詢。 |
(1) 領證期間
第一期: 2009年 7月 6日(一) ∼2010年7月6日(二)
第二期: 2009年12月初起 (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2) 領證所需資料等
請連結此處
※注意(重要)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
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將無法領取簽証,請務必妥善保管。 |
(1) 關於打工
打工度假制度認可在不超過一年的度假期間,為補旅費之不足,而從事之打工活動。
但,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
若有違反情事,有可能會被警察逮捕或強制遣返,甚至會限制其日後之入境日本,請務必注意。
(2) 關於再入國許可
在日本停留期間,如想暫時回台灣或前往別國觀光,之後還會返回日本時,請務必事先在日本當地之入國管理局取得[再入國許可]。
關於再入國許可手續
→http://www.moj.go.jp/ONLINE/IMMIGRATION/16-5.html
(3) 關於外國人登錄手續
入境日本後,居留期間超過90日以上之外國人,必須於居住地之市區町村役所辦理外國人登錄。詳情請洽居住地之市區町村役所。
關於外國人登錄手續
→http://www.moj.go.jp/ONLINE/ALIENREGISTRATION/17-1.html
社團法人日本打工度假協會 (Japan Association for Working Holiday Makers)
該協會為支援打工度假制度之公益法人團體(主管機關是厚生勞動省),對於利用此制度赴日之外國青少年,提供諮詢及相關情報等服務。
又,該協會係採登記制,詳情請參閱該協會網站。
http://www.jawhm.or.jp
東京本部
東京都千代田九段南4-7-16 市?谷KT??Ⅰ 5樓
TEL:03-3265-3321
FAX:03-3265-3325
台灣 (中文)承辦人? 每星期三 AM 11:00──PM7:00
大阪支所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區北濱東3-14 4樓
TEL& nbsp; 06-694 6-7010
FAX:06-6946-7021
福岡
福岡 福岡市早良區百道2-3-15 4樓
TEL: 090-3546-3972
FAX: 092-851-1028
簽證發給時,本所將同時發給一份問卷調查表。敬請使用該簽證者於返回台灣後填寫,並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回覆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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